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7】61号)(附件1)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与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
请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高度重视本次年度考核工作,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2)、2016年度及2017年度示范中心的《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附件3),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艺老师公文邮箱。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各示范中心网站予以公开。
各示范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教学成果等应及时在各中心网站是予以宣传,亦可以简报形式,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李艺老师处。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7】61号)
附件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附件3:《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
联系人:李艺
联系电话:39358403 1382440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