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成立中医学和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25      来源:人事处      点击:

 

 

广州中医药大学文件

 

广中医人〔2018〕30号

关于成立中医学和中药学国家级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为规范与加强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师范中心管理,提升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能力,促进优质教学资源整合与共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文)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成立中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中医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王庭槐  中山大学

委员:

金桂兰  南京中医药大学

李建华  广州医科大学

张立力  南方医科大学

刘  悦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

梁沛华  广州中医药大学

万  幸  广州中医药大学

二、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游文玮  南方医科大学

委 员:

张嘉杰  南方医科大学

毕惠嫦  中山大学

陈卫民  暨南大学

程学仁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刘中秋  广州中医药大学

林  吉  广州中医药大学

三、工作职责及聘期

负责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年度报告等。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委员聘期5年,自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

特此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8年1月29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