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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教学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7日 11:13      来源:      点击:

为了加强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保证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教育部财政部(84)教供字020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低值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广中医设〔2004〕14号)及财务处《关于科研实验材料须办理出入库手续的通知》(中医财务〔2012〕18号)的相关规定,以“专款专用,杜绝浪费”为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管理办法。
1.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低值易耗品是指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小型医疗器械、实验室用的小五金、消耗性物品以及办公消耗用品等。
2、低值经费分配
    参考近三年来各个实验室使用的经费额度,化学学部:药剂学部:药理学部:资源学部使用费用比例为 1.43:2.86:1:1.19。现每年学校投入低值经费48万元,按该比例分配到每个学部的经费为:中药资源学部8.83万元;药剂学部21.13万元;药理学部 7.4万元;药物化学学部10.63万元;学校投入低值经费即使变动,仍可参考该比例分配。
3.计划制定及审批
    购置计划以各教学实验室为单位提前制定,根据实验项目及实验人数确定品种、数量。
    计划先由分中心、学部主任根据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的实际需要进行审核签名后,再由指定人员采购,采购过程中各部之间可互助协作。
    计划制定前对所需物品要考虑周全,减少后补计划量。计划中的品种、规格、单位、数量要填写详细,不得漏项,以防止到货时发生错货、换货现象。
4.采购方式
    低值易耗品(除办公用品外)必须通过试剂耗材采购服务平台采购。其他低值易耗品(平台上无选项),如办公用品等则通过系统外采购的方式。
对化学危险品及麻醉品的购买和使用应参照我院《中药学院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操作。
5.验货、结算与报销流程
    货到后,使用部门应按计划表马上组织验货,核查品种、数量、质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有权拒收,品种遗漏、数量短缺应通知供应商及时补足,同时在送货单上签字,要求字迹清楚,送货单明细以下空白部分用笔划掉。对于不能及时验货的物品,使用部门应在货到一周内完成验货,有问题及时通知供应商给予解决。
    当供应商按规定期限把货供应齐全后,在平台上打印结算单以及结算明细表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负责科室。其将结算单与发票比较无误后方可结算付款。
在平台外购买的低值易耗品需要在平台的“系统外采购”中进行信息录入备案,并打印单据和发票一起走报销流程。办公用品类不用备案,直接粘贴发票走报销流程。
    对于先汇款再送货的耗材,可在财务平台进行“借款”对公转帐,后拿发票还款报销。对于先送货后送发票的发票的在财务平台“日常报销”预约时间报销。
    以上结算、报销流程以学校最新相关规定为准。
6.使用与保管
    实验材料的使用应按照实验项目的要求根据实验人数及分组情况,科学确定制备量,防止盲目使用实验材料,造成浪费。
    实验材料的保管应注意温度、湿度,防止物品潮解霉变,过期失效。材料的存放要考虑安全因素,注意防火、防盗、防淹泡。
7.账目管理
    各实验分中心应建立专项账目,定期进行账物核对,如果有误差应及时查出原因,进行账目查清。学期末要盘点,根据所剩物资量确定下学期低耗品的计划量。